器材室
申請時請至影視系領取或至本系網站下載「攝影器材借用申請單」,完成表格填寫,並附上完整之企劃書、分場對白劇本(紀錄片除外)、分鏡表(紀錄片除外)、工作進度表,由課程任課教師簽名同意後,經系主任核可簽名。
(1)填寫攝影機器材出借單
(2)預先登記 攝影機器材出借表
須(第1項)填寫攝影機器材出借單;已經填寫完畢老師已經簽完
① 填寫此表時;須由器材管理員檢查是否已將攝影機器材出借單填寫完整;檢查無誤後;才可填寫預借表。
(3)登入攝影機出借表
預借攝影機的同學須完成(1)(2)(3)項-預借程序否則不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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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①須攜帶攝影機器材出借單及證照②填寫出借使用攝影機借用表③填寫完整後,才可借出攝影機器材。
①填寫攝影機出借表(老師版本)②填寫完整後,才可借出攝影機器材。
於當日早上九點開始借機器,歸還須於當日下午四點之前歸還機器。須填寫器材出借表
學生借出期限:五日;教師借出期限:十日。學生連續借用,須申請延期單,最多一次且須系主任同意。
*損壞/遺失設備;依原價賠償;一周內賠償,逾時賠償一天$150。
*任何設備器材借用.須五日前完成借用程序。
*他組不能橫向借用
(1)如果同學預約卻無故不申請及領用,則當月不得申請使用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