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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室

設備

      

**  崇右影藝科技大學影視傳播系器材設備借用規章 **

申請時請至影視系領取或至本系網站下載「攝影器材借用申請單」,完成表格填寫,並附上完整之企劃書、分場對白劇本(紀錄片除外)、分鏡表(紀錄片除外)、工作進度表,由課程任課教師簽名同意後,經系主任核可簽名。

 

(1)填寫攝影機器材出借單

 

(2)預先登記   攝影機器材出借表

 

    (1)填寫攝影機器材出借單;已經填寫完畢老師已經簽完

 

 填寫此表時;須由器材管理員檢查是否已將攝影機器材出借單填寫完整;檢查無誤後;才可填寫預借表

 

(3)登入攝影機出借表

 

預借攝影機的同學須完成(1)(2)(3)項-預借程序否則不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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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須攜帶攝影機器材出借單及證照填寫出借使用攝影機借用表填寫完整後,才可借出攝影機器材。

 

填寫攝影機出借表(老師版本)填寫完整後,才可借出攝影機器材。

 

於當日早上九點開始借機器,歸還須於當日下午四點之前歸還機器。須填寫器材出借表

 

學生借出期限:五日;教師借出期限:十日。學生連續借用,須申請延期單,最多一次且須系主任同意。

 

*損壞/遺失設備;依原價賠償;一周內賠償,逾時賠償一天$150

 

*任何設備器材借用.須五日前完成借用程序。

 

*他組不能橫向借用

 

 

(1)如果同學預約卻無故不申請及領用,則當月不得申請使用器材。

 

(2)出借器材必須完整歸還,若沒有按時歸還器材或歸還不全,則本學年不得申請使用器材。